四川新闻网消息(王国中文/图)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和《关于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合理用地的通知》。纳溪区东升街道严格落实相关要求,在开展日常巡查中,排查出辖区柿子村莫某等三户农户在自家房屋周边耕地上违法修建房屋1100余平方米,且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纳溪区农业农村局、纳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纳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纳溪区人民政府东升街道办事处联合对柿子村莫某等三户自建违法建筑1100余平米依法予以拆除。
据悉,自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以来,纳溪区东升街道共清理整治辖区21户(处)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共计4000多平米。有力打击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起到了“拆除一户、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警示作用和执法效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纳溪区东升街道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工作,稳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遏制新增,合理保障用地,做到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要求。